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

梁振英自爆封牆 消失的密室現形



■隱瞞家有密室的梁振英昨離開特首辦時,無開腔回應記者提問。李家皓攝

縮5個月後,口口聲聲「開誠布公」的梁振英,最終以14頁聲明書面交代大宅僭建問題企圖了事,並無向公眾道歉。不過,聲明披露原來除了已揭發的7項僭建外,四號屋尚有一個面積200呎的地下密室,梁振英早在去年11月參選前已發現,卻偷偷以磚牆密封,未有公開。本報6月曾報道該僭建,但當時梁矢口否認。立法會議員指梁振英謊話連篇,誤導公眾,將提出彈劾,追究到底。
記者:林偉聰 林俊謙 莫劍弦

梁振英的聲明全長14頁共51點,另有41頁附件,公開部份買賣文件。在聲明尾聲的第46點,透露了四號屋的地下低層(Lower Ground)儲物室原來早有僭建。聲明指去年10月,梁因睡房玻璃門損壞而視察該層,「發現洗衣房、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買入前已被擴建,擴建部份面積約200呎」。梁振英指擴建部份已在去年11月拆除並以磚牆密封,至今再無使用;是否須進一步處理,將由他聘用的專業人士與屋宇署商討。

不只一次否認該房存在

■梁振英昨發聲明交代山頂大宅僭建問題,承認四號屋(藍箭嘴示)低層有一個已用磚牆封閉的僭建密室;紅箭嘴標示為五號屋。

振英在11月27日正式宣佈參選,換言之,他參選前已心知寓所地下低層有僭建,不過他在聲明中指,「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」,所以未有公開交代,反而暗中以磚牆密封房間,意圖瞞天過海,聲明再施展語言「偽術」,指密室是「被擴建」而不是僭建。
事實上,梁宅僭建被傳媒揭發後,本報曾分別從兩個渠道收到消息,指他在四號屋的地庫有僭建房間。第一個消息人士指,早在屋苑於90年代放售時曾到該屋苑睇樓,當時已發現四號屋在儲物室後尚有一個約200呎的密室,由於該僭建房間在屋外無法看見,記者無從證實,故未有報道。
而在屋宇署於本年6月22日入屋視察並揭發6大僭建後,本報又收到消息及繪圖,指屋宇署人員視察時,曾到過地下低層,並在儲物室內見到其中一幅牆的油漆明顯比其他牆壁簇新,用手敲打時聲音空洞,牆後似有空間;當時視察人員起疑,向上司滙報,但上司後來指示毋須跟進,事件不了了之。
本報收到第二個渠道的消息後,在6月25日向候任特首辦及屋宇署查詢四號屋低層是否有僭建房間,屋宇署當時表示會跟進,候任特首辦在當晚約10時口頭回覆否認有該僭建。本報翌日刊出報道,有傳媒跟進再向候任特首辦查詢,《成報》27日報道指候特辦「直指該空間並不存在」,足證梁振英不止一次否認該僭建房間存在。至6月28日,屋宇署更表示視察過梁宅地下低層後,並沒有發現報道所指的僭建密室或其他僭建物,意味調查告終。


屋署無跟進有包庇之嫌
今梁振英自爆僭建密室真有其事,過去一年「消失」了的密室,終於現形,足證梁振英當日有意欺騙公眾,屋署亦有包庇之嫌。本報昨日再向特首辦及屋宇署查詢,特首辦截稿前無回覆,屋宇署表示須時研究,稍後再回覆。
《基本法》列明特首必須廉潔奉公,如有瀆職行為,立法會有權提出彈劾。民主黨副主席單仲偕質疑梁振英在去年11月已知寓所有僭建,競選時未有澄清,反指摘唐英年僭建有誠信問題,單仲偕表明,如梁振英未能清楚交代事件,民主黨不排除向他提出彈劾動議,要他下台。
工黨李卓人批評,梁振英昨日只是以「新大話掩蓋過去的大話」,去年11月偷偷將僭建地下室密封,但從無向公眾交代,並以僭建問題攻擊唐英年,「反映梁振英當選特首過程都是建基於謊言,香港現時係一個古惑仔做特首」。

處心積慮隱瞞 怕醜聞影響選情
振英昨日以書面交代僭建醜聞,更自爆早在去年10月已知悉大宅內有200呎僭建密室,卻未有公開事件。有政界人士指,當時梁正「備選」特首,民望超越對手唐英年,顯然是處心積慮隱瞞事件,以免爆出僭建醜聞影響選情,破壞他選特首的美夢。
去年9月底開始,民調顯示梁振英民望開始超越唐英年,梁亦開始備選。據梁振英在聲明中指出,他在去年10月發現大宅內有一間200呎房間「被擴建」,並於11月自行用磚牆密封,但梁卻由始至終未有公開事件。有政界人士相信,由於去年中包括前特首曾蔭權在內的政府高層,因僭建醜聞民望大跌,梁明顯不想事件打擊民望,更不想「未入閘已經俾醜聞搞到脫腳」,故刻意隱瞞,保住「入閘」機會。


有僭建恐難說服中央「換馬」

另一名政界人士稱,今年2月唐英年被揭僭建「地下皇宮」醜聞,就算梁真的如聲明所說,不知大宅玻璃棚是僭建,「但佢一定知間200呎嘅房係僭建,冇理由唔向公眾交代」。唯一解釋是,梁振英正待他的支持者,利用唐的僭建醜聞游說中央「換馬」,「所以佢(梁振英)一定唔可以自爆(僭建),否則就說服唔到中央換人」。事實上政圈盛傳,梁支持者、前特首董建華就是在今年2月隨同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美時,成功游說習「棄唐保梁」,梁成功隱瞞僭建,才成就當特首大業。

逃避傳媒 表明只書面回應僭建
首梁振英的山頂大宅於今年6月被揭發僭建玻璃花棚及葡萄架,五個月來一直拒絕交代,又以有訴訟為藉口拖延解釋,昨午他才發書面聲明承認僭建責任,聲明中三次宣稱自己「開誠布公」,卻講明不接受傳媒質詢,疑避傳媒追訪,更臨時甩底昨晚的職訓局活動,改為出席其他活動又故意不通知傳媒,縮骨到底。
梁振英於選舉期間,曾多次以僭建問題狙擊對手唐英年,當選後卻被揭發是一丘之貉。面對輿論連月來的窮追猛打,梁一直「耍太極」。何俊仁7月入稟要求法院推翻特首選舉結果,梁即辯稱因僭建事件涉及訴訟,為免影響法律程序,一直拖延。

出席活動未有通知
院於本月14日駁回何俊仁的選舉呈請,「免死金牌」消失,梁再拖延近一星期,昨午才透過政府新聞處發佈14頁聲明及公開40頁附錄,承認僭建責任,並自資今日在各大報章刊登全版廣告,刊出聲明重點。
口口聲聲「開誠布公」、「無意隱瞞」的梁振英,實際表現卻非常縮骨,表明今後只會以書面回應僭建事件,拒絕面對傳媒及公眾,梁昨晚原定出席職訓局活動,但昨早通知主辦單位,稱臨時有要事未能出席。他昨晚出席了香港警察公益金慈善夜,卻未有通知傳媒,事後才發新聞稿公佈。


十大僭建越多解釋越不清晰 一時稱記錯 一時又說要還原

■梁振英昨僅以書面聲明交代大宅僭建醜聞,不肯面對傳媒公開向市民解釋。

振英在書面聲明中,除突然承認一度消失的200呎僭建工人房真有其事外,亦再自爆大宅除了之前曝光的七項僭建,尚有兩項僭建,包括指是他購入單位前已被改建成淋浴室、桑拿房的儲物室。他聲稱希望透過聲明釋除疑慮,卻仍有多個疑問未有交代,又以「記錯」為由,指誤以為玻璃棚是上手業主留下,事實是大宅的葡萄架及玻璃棚是他入住後加建,僭建責任卸無可卸。
記者:張岳弢 李凱琳 張嘉雯

梁振英在聲明中,再自爆大宅原來尚有其他從未公佈的僭建物,包括4號屋地下低層的部份儲物室改為成淋浴室和桑拿房,及4號屋地下的庭園(yard)改建成客人洗手間;梁指淋浴室和桑拿房是在買入前已被改建,將與屋宇署商討是保留或是要還原。

■梁振英


終認僭建玻璃棚葡萄架
客人洗手間同樣在買入前已被改造,此處當年入則的圖紙上為露天yard(庭園),在買入前已被改造為洗手間,面積約28平方呎,會按要求改回原有的露天yard。
不過,梁身為產業測量師,他亦在聲明中表示,曾找具建築測量師資格的朋友提供意見,至於為何沒發現,他未有交代。另外兩個屬僭建要移走的,尚包括4號屋主人房露台電動帆布篷及5號屋車位盡頭儲物櫃。
至於當日最早被揭發屬僭建的玻璃花棚,梁振英當日透過候任特首辦,指是上手業主留下的木花棚,他只是改建;梁昨日終首次承認,5號屋玻璃棚及4號屋葡萄架都是他入伙後加建。至於「上手留下」的說法,他稱已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,證實是「記錯」,將兩間屋混淆。

解釋車位上蓋不盡不實
振英在聲明中雖然嘗試逐項僭建作解說,但部份說法不盡不實,尚有許多疑問未有交代。
其中,就5號屋車位上蓋,他說買入前,裕熙園全部五間屋的車位已有蓋,而且上蓋的設計、用料和施工方式一樣,他在今年6月始獲屋宇署告知,五間屋車位都應該無上蓋;不過翻查舊照,梁振英5號屋的車位上蓋設計與昔日不同,他未有交代自己曾改建上蓋及加圍封。
另一項未有交代的,是5號屋車位下的空間。梁在聲明中僅表示,該空間並非他買入後挖掘而成,而他現時已委託專並人士,向屋宇署提出回填方案,並獲接納;不過,梁振英當日曾向傳媒聲稱,該空間一直空置,裝修和安裝冷氣都是當選特首後的事,但舊照顯示地庫02年已裝設冷氣機,他昨日未有再就此交代。


梁振英僭建及大話事件簿

2月13日:
特首參選人唐英年被揭在九龍塘大宅涉僭建地庫
梁振英未有回應

3月16日:
梁在特首選舉論壇上炮轟唐英年僭建,指唐向巿民講大話和隱瞞
梁振英未有回應

6月21日:
傳媒報道梁大宅僭建玻璃屋,得悉傳媒追查後,梁即毀屍滅迹
梁振英回應:辯稱無心之失,「唔知要申請,唔涉及隱瞞」

6月22日:
屋宇署入屋視察,發現梁宅僭建多達六處,包括一個200呎地庫
梁振英回應:屋宇署讓梁自行引爆四項僭建,梁推說僭建物在購入大宅前已存在

6月24日:
被傳媒踢爆是一手業主
梁振英回應:以其中一間房間貼滿「Hello Kitty」牆紙,佐證「(大宅)一定唔係一手」

6月26日:
本報踢爆梁宅內尚一間200呎懷疑僭建房間
梁振英回應:梁否認,屋宇署表示會跟進

6月27日:
本報踢爆梁在大宅通道僭建鐵閘,獨霸屋苑公家設施
梁振英回應:「我買樓係1999年,收樓係2000年,12、13年前嘅事,我要返去了解一下」、「玻璃棚我承認係僭建嘅,我從來冇否認過玻璃棚由我建,我亦從來冇否認過當我知道佢係僭建物之後,有需要拆除;冇因為佢係玻璃棚或葡萄架,前身係木花棚,因此講呢個玻璃棚或者葡萄架唔係僭建物」

7月5日:
特首參選人之一席何俊仁,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,指梁競選時就住所僭建作失實聲明,尋求推翻選舉結果
梁振英未有回應

7月16日:
議員鄭家富在立會答問大會質問僭建問題
梁振英回應:「剛才鄭家富議員提到嗰個『花槽』,個表述上有啲問題,喺成件事裏面從來冇出現過『花槽』呢兩個字」

10月5日:
高等法院駁回何俊仁申請
梁振英回應:訴訟期間,梁一直以案件未完為藉口,不交代僭建問題

11月13日:
終審法院駁回何俊仁的選舉呈請
梁振英未有回應

11月22日:
高等法院正式批准何俊仁撤回選舉呈請上訴許可,梁何雙方就訟費問題達成共識,意味案件已完結
梁振英未有回應

11月23日:
梁振英書面交代僭建事件


梁振英豪宅十大僭建物

三項自爆新僭建:

(1)4號屋低層原有儲物室擴建約200呎
解釋:承認去年10月發現洗衣房、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,在買入前已被擴建,11月即用磚牆密封,沒再使用;又辯稱去年11月無人向他查詢家中是否有僭建,所以不知情,沒一併處理
(2)4號屋低層部份儲物室改成淋浴和桑拿房
解釋:在買入前已被改建,專業人士認為要與屋宇署商討保留或是還原
(3)4號屋的庭園(yard)改建成客人洗手間
解釋:此處當年入則圖紙上為露天yard,買入前已被改為洗手間,面積約28平方呎,需還原,工程大致完成
破綻:梁身為產業測量師,他亦曾找具建築測量師資格的朋友提供意見,為何沒發現?
七項已曝光僭建:
(4)5號屋車位上蓋
解釋:買入前,裕熙園全部五間屋的車位已有蓋,至今年6月始獲屋宇署告知這些車位都應該無上蓋
破綻:無交代自己曾改建上蓋及加圍封


5號屋車位上蓋

(5)5號屋車位下空間
解釋:並非自己買入後挖掘而成,屋宇署已接納回填方案
破綻:梁聲稱該空間一直空置,裝修和裝冷氣是當選後的事,但舊照顯示地庫02年已裝冷氣,空置之說可疑
(6)金屬大閘
解釋:買入時已有,但承認因大閘老化而於搬入前更換,稍後將按屋宇署要求重新安裝
(7)4號屋木葡萄支架及5號屋金屬玻璃棚
解釋:指當日回應傳媒時記錯,將4號及5號屋混淆,上手業主可能是在4號屋留下花架,而5號屋並無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;他承認買入物業後,曾在4號及5號屋各搭建一個木花架,幾年後再改為今年6月急忙拆除的玻璃棚和葡萄架
(8)5號屋車位盡頭儲物櫃
解釋:儲物櫃高2.08米、長3.15米、深0.94米,可移動,屋宇署指屬僭建,儲物櫃將移走
(9)地下低層客房外的40平方呎搭建物
解釋:玻璃門是原有,但承認電動捲閘是他加建,指目前已還原
(10)4號屋主人房露台電動帆布篷


4號屋主人房露台電動帆布篷

解釋:專業人士指屋宇署認為不符規定,屬僭建,將按要求移除或改造

賣方刻意提僭建 梁仍執意買大宅
稱開誠佈公的梁振英,僅以錯字連篇的聲明交代僭建事件,但部份交代卻叫人費解,而且刪除了不少人名、職位等資料。梁在附件內的臨時賣買合約披露,原來梁振英測量師行,同時擔任買賣雙方的代理。梁亦說,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前三天,賣方突加入要求買方放棄追究物業可能有僭建問題的條款,不代表他知悉物業存有僭建;然而外界普遍認為有關條款不尋常,但梁仍在賣方堅持下簽約。

梁測量師行代理買賣
據資料,梁振英是在99年11月30日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,梁振英測量師行是買賣雙方的代理。雙方須在12月14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,但賣方卻在12月11日突加入「4th Schedule」條款,大意是買方放棄追究物業可能有僭建,梁的代表律師反對,要求刪走。梁又表示,其律師亦兩度要求賣方提供物業平面圖,但對方未能提供。不過梁振英指,因他與家人鍾情該大宅,故賣方律師雖然堅持要有4th Schedule條款,他還是決定簽約,並不表示他當時知道物業有僭建物。
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賣方在買賣合約中,刻意提及非法僭建物的法律責任,估計賣家極有可能曾加建或改建物業;但他補充,買家心態以實用美觀為主,認為物業合心意就會簽字成交,很少留意物業有否僭建物。民主黨代主席劉慧卿亦有同樣質疑,認為梁無理由不察悉這情況。
民主黨單仲偕指出,梁的另一個「大話」,是他曾向傳媒聲稱,曾找律師和測量師證明家中無僭建,但原來律師根本從未證實其家中無僭建,而有關測量師亦從無提交文件證明其家中無僭建。民主黨質疑,梁在年半前誤導傳媒,而昨日的聲明亦刻意誤導公眾,令市民誤以為律師所確定的「沒有僭越」,就等於現時所講的「沒有僭建」。

僭建未解之謎

•為何賣方在簽正式買賣合約前三天,加入非法僭建物法律責任相關的條款,梁振英仍堅持簽約?
•梁振英指,在簽約前曾兩度要求賣方提供物業平面圖則,但對方未能提供,為何仍繼續簽約?其代表律師,以及其具律師資格的妻子唐青儀,為何也沒有發現當中存在風險?
•梁稱曾在簽約前找律師及建築測量師,確認物業內的業權,以及大宅結構和設施狀況,為何沒有發現部份他指是買入前已存在的擴建空間及改建部份?

誠信問題未解 立會傳召梁特質詢
振英拒親自交代大宅僭建問題,事件中種種疑點仍未釋除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通過,去信邀請梁振英解畫,有民主派議員批評,梁僅以書面交代是「有佢講冇你講」,而且未有回應其誠信被質疑問題,故必須接受議員質詢;有泛民議員更表明,若梁拒到內會交代,不排除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他到立會接受質詢。
民主黨劉慧卿昨提出邀梁振英到立會交代僭建問題,因事件已令梁振英及特區政府蒙上極大陰影,影響施政,即使梁已發聲明,也應該到立會解畫。工黨何秀蘭則指,梁振英的聲明未有交代其誠信問題,為何梁相約傳媒拍攝其大宅前,急急處理掉部份僭建物,這問題也應交代。

「有咩好過面對民選議員」
民黨梁家傑進一步指,梁振英在聲明承認有疏忽之處,欠謹慎,但自誇無存心隱瞞,其實這說法「本身係冇意思嘅,因為白紙黑字即係有佢講冇你講,開誠佈公有咩好過面對民選議員?」
建制派議員也不敢公然挺梁、反對邀請梁振英到立會。工聯會王國興提出另一建議,認為梁應現身接受傳媒提問,民建聯葉國謙也表示,到立會解畫是交代方式之一;最後內會在沒有議員反對下,一致通過去信邀請梁振英到立會解畫。
工黨何秀蘭會後批評,梁振英聲明仍未回應自己在被揭僭建前,曾親自致電《明報》一事,「呢份咁多頁聲明中,一粒字都冇交代呢點,佢冇交代有冇向傳媒施壓、有冇曾經講大話」。
民主黨副主席單仲偕表明,若梁振英拒到內會交代,不排除用權力及特權法逼梁到立會回應議員質詢。


巡查視而不見 屋署有心放生梁振英


■被揭發大宅多處僭建後,梁振英在本年6月安排工人拆除車房上蓋。

屋僭建物的梁振英,至今仍能在特首寶座上「印印腳」,全賴梁振英現時的得力手下、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,以及屋宇署齊心「隻眼開隻眼閉」。今年6月,本報踢爆梁宅有僭建工人房後,屋宇署曾信誓旦旦表示工人房不存在,其後更接受梁振英的補救方案,令梁成功避過調查;直至梁昨日自爆工人房存在後,屋宇署才改口表示會作出跟進。有立法會議員批評,公務員被迫護主,中立盡失。

視察時曾發現工人房
芸芸僭建項目中,最撲朔迷離的200呎地洞工人房,昨日終於在梁振英的書面聲明中「重現人間」;屋宇署昨表示,會就僭建物問題作出跟進及研究相關資料,稍後再作詳細回覆。
今年6月25日,本報獲悉梁振英4號屋地庫內有一間200呎懷疑僭建房間,梁否認指控,屋宇署表示會跟進;事件見報後,屋宇署於6月26日安排人員到梁宅的地下低層視察,事後表示「沒有發現傳媒所指,在4號屋有僭建工人房或有其他僭建物。」
梁宅依山而起,工人房是挖空山泥而建。據了解,屋宇署曾到過僭建的工人房外,發現房門被磚頭密封,並非擋土牆;當時屋宇署人員曾敲打磚牆,懷疑牆的另一邊有僭建空間,一度向上司請示,但獲指示毋須跟進,有心「放生」未來「大老闆」。
同一時間,梁大規模清拆其他僭建物,企圖「毀屍滅迹」,屋宇署不單沒有阻止,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更發言力挺業主可自行清拆,並稱不會追究,與今年3月曾以「拆除(僭建)或令證據消失」,叫停唐英年清拆僭建地牢的態度迥異。


「唔可以西瓜歸大邊」
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屋宇署失去獨立性,令公務員團隊中立性受質疑,「佢哋去過咁多次巡查,點解當時冇做任何執法?係咪佢哋疏忽?定特登放過梁振英?」他認為「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」,「唔可以西瓜歸大邊,因為佢係特首,而冇咗公務員嗰種中立。」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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