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

覷準「買錯野可換」認罪候判,便利店偷雜誌情侶退款騙財

無業青年覷準便利店「買錯可以退換」,早前接連往三間便利店偷竊十三本雜誌後,隔數分鐘再回同一便利店訛稱「買錯左」,換回香煙及退款;青年其後和女友人以同一方式騙款,卻被店員識穿報警。男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盜竊及欺詐五罪,女被告則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,准保釋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。 男被告羅俊軒(二十三歲)承認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日,先後在三間「7.11便利店」偷竊十三本價值五百九十五港元的雜誌後,假稱買錯而誘使店員准許其換取香煙及退款等;女被告魯淑嫻(十六歲)則承認六月三日在另一間便利店處理一本屬贓物的雜誌。 案情指出,男被告在五月三十一日晚八時許先往鑽石山的「7.11」偷取六本雜誌,隔三分鐘後往收銀處聲稱買錯一本四十八元的雜誌要求退款,由於當時店內人客眾多,店員最終准其換走另一本十二元雜誌及退回三十六元餘款;男被告同一晚十一時許再往牛頭角「7.11」偷四本雜誌後打算重施故技,卻因店員拒絕而沒有得手。 閉路電視拍犯案經過至六月三日,男被告往藍田「7.11」偷取三本雜誌,四分鐘後又以「買錯」一本三十五元雜誌為由要求退款,結果換回一包香煙及另一本雜誌;同日男被告給予女被告一本偷來的雜誌,她往另一便利店騙款時,因店員早獲上司通知眾多分店發生類似詐騙事件,遂暗中報警,而店方的閉路電視亦拍下二人的犯案經過。 裁判官昨直斥二人:「唔好以為貪得意偷小小就無事!係錯!我可以關起你!」辯方求情指出,男被告有兩項刑事紀錄,女被告則初犯,兩人因愚蠢犯案,現已認罪悔改。
案件編號:KTCC 4246/08
2008।07।09 太陽報......
景鴻:現在的人就因為"客戶服務"這框框,搞得人橫蠻無理,係都同你死過的態度;同我鬥,係咪唔想撈?的心理! 劉德華句係幾多年前話?係為旅遊業而言的!時至今日,旺角漢普頓酒店事件又如何?政府的態度又如何?人要向前望, 還想著過去人家點樣點樣,於己無益,哩叫墨守成規,中了那些客戶服務顧問公司的騙局,亦發現現在的機構已中毒"太深",對住賊也說"歡迎光臨""多謝晒"等所謂"魔術語",幾乎做棺材鋪,馬會都要講多謝,"客戶服務"亦做就好多"就業機會",你度,要你自己買!!吹咩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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