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

人命關天,請小心保障學員安危!

在星期六那天《2009.11.07》,屯門某再培訓學校在教授保安訓練課程期間,發生實習使用滅火筒時,因爆炸而導致一女學員剷了半邊臉毀容,一男學員輕傷意外!
在消防署調查時發現滅火筒過期2天,另外的則底部銹蝕不堪,而校方則說已為學員買了第三保險!
相信不望而知,滅火筒因保養期已過,並因日久失修無定期檢查才會令滅火器底部銹蝕,滅火筒內壓變大時便產生爆炸現象!
校方往後應多留意這方面的保養才是王道,並不是想只是試用而忽略了保養,有誰會希望拿到那第三保險的賠償丫!上學而賠命非人所願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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